1、應納契税額=計税依據×1.5%税率。
2、根據税法的相關規定,契税實行3%~5%的幅度税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規定範圍內,按照該地區的實際情況決定。
3、契税1.5實際就是指契税税率為1.5%的意思。在具體計算應繳納契税的税額時,需要使用到1.5%的税率。
4、一般來説,當購置房產時,首套房的契税税率為:户型面積≤90平:契税税率1%;90平<户型面積≤144平:契税税率1.5%;144平<户型面積:契税税率3%。
5、購置的二套以上住房,均按照3%的税率徵收契税。
6、因此,除了確定税率以外,計算契税還需要確定計税依據。由於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方式不同、定價方法不同等,因此,具體的計税依據需要根據不同情況而決定。
7、契税是指不動產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主徵收的一次性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