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領養孩子上户口的:提交收養申請書。
2、提交證件和材料:收養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證明。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