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户口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户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2、雖然多晚都可以落户的,只要手續齊備。在小孩出生時應該及時上户口,因為孩上户口有時間限制,如果超過一年,需要審批,操作起來比較麻煩。而且還可能需要繳納一部分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