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2、因此,兩個異地户口領證不可以直接在異地領證,需要回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才能領證。不過兩個異地户口的人去哪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處領證就沒有強制性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