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勤人員無警銜和警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工資相比少了個警銜津貼。 公安局的正式事業編制的工勤人員屬於待入警人員,並不是公務員,不享有執法權。一般都在非執法崗位,如110接警中心等。
2、公安局工勤編制就是公安裏的職工,不是公務員編制。比協警強點,可以享受公安人員的工資和其它待遇,比如養老和住房工基金,理論上説是沒有警銜的,如同國企裏的工人,稱之為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是幹部或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