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充分必要條件也即充要條件,意思是説,如果能從命題p推出命題q,而且也能從命題q推出命題p ,則稱p是q的充分必要條件,且q也是p的充分必要條件。
2、如果有事物情況A,則必然有事物情況B;如果有事物情況B,則必然有事物情況A,那麼B就是A的充分必要條件 ( 簡稱:充要條件 ),反之亦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