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丟失、到期後,本人應儘快攜帶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廳,進行丟失、到期的補證的申報。
2、民警對户口簿、本人、電腦户籍上的信息核對後,對當事人進行信息採集和證件辦理。信息採集完畢後,當事人在確認單上簽字,一個月後可到公安機關領取新證。
3、如果着急用,可以辦理加急手續,10個工作日由郵政部門寄送到指定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