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簿》。
2、三張近期居民身份證標準相片(要求彩色照片,制證用照片為申領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頭像,照片為白色背景,無邊框)。
3、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記機關履行申領居民身份證手續,並交納證件工本費10元,遺失補領居民身份證須交納證件工本費20元。
4、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