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常州市市本級户籍的流動就業人員(18週歲以上不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範圍內,且男不滿60週歲,女不滿50週歲),可以憑身份證、《居住證》、《就業創業證》或《常州市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至居住證領取地街道(鎮)人社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2、符合參保條件的居民,屬首次辦理參保手續的,請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證領取地、學籍所在地)鎮(開發區、街道)居民醫保經辦服務窗口辦理相關手續。
3、困難羣眾參保。符合免繳條件的困難羣眾(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的60年代精減退職職工、無固定收入重殘人員、特困職工家庭成員、重點優撫對象、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困境兒童、臨時救助對象中的大重病患者、支出型貧困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等),居民醫保和護理險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全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