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國傳統的推算方法規定,夏至以後的第三個庚日、第四個庚日分別為初伏(頭伏)和中伏(二伏)的開始日期,立秋以後的第一個庚日為末伏即三伏的第一天。
2、因第三個庚日、第四個庚日即為初伏和中伏的第一天,所以,初伏的時間為10天,末伏規定也是10天。中伏時間有長有短,可能10天,也可能20天。初伏為:夏至後的第三個庚日。
3、頭伏的日期是根據“夏至三庚便數伏”的説法來確定的的。就是在夏至節氣後第三個庚日開始數伏。初伏為:夏至後的第三個庚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