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結婚後户口是否遷入男方家是自願的,不是一定要遷入男方家。
2、結婚的男女雙方享有户口遷移的自主決定權,女方可以牽往男方户口,男方也可以牽往女方户口,並沒有強制性規定女方一定要牽往男方户口。
3、根據我國《婚姻法》第9條的規定:“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