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傷職工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
2、財税部門統一印製的醫療專用收據(發票)原件(背面需有工傷職工或家屬簽名)、住院總花費清單、門診病歷及出院小結原件、複印件各一份。
3、《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因工輕傷證明》或《變更老工傷人員支付待遇方式通知書》或其他有效的工傷認定證明原件和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