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在本省內的考生: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及户口簿原件、複印件;考生本人相關學歷、畢業證明、技術資格證明等原件、複印件。
2、人事關係在本省的考生
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複印件;由人事關係管理部門出具的人事關係證明原件、複印件;考生本人相關學歷、畢業證明、技術資格證明等原件、複印件。
3、在省內高校就讀的畢業班學生: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或教學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及學生證原件報考教師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