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義:國都。
2、今義:國家。
3、周代的諸侯領地稱“國”,如:“察鄰國之政,無如寡人之用心者.”一定注意:上古指“國都”、“京都”,切不可理解成“國家”。如:國破山河在.此是“國都”,非“國家”也。另:先秦文獻裏的“國人”並非是全國的人,而是國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