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摘帽不摘責任:貧困縣摘帽後,落實責任依然不能鬆勁。要強化黨政一把手負總責的責任制。
2、摘帽不摘政策:脱貧攻堅主要政策要繼續執行,做到摘帽不摘政策。
3、摘帽不摘幫扶:扶貧工作隊不能撤,做到摘帽不摘幫扶。
4、摘帽不摘監管:要把防止返貧放在重要位置,做到摘帽不摘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