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到過期食品以超過商品價值10倍的賠償。
2、按照消費者保護法賠償,明知道商品有問題的仍然向消費者提供屬於欺詐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依法經有關行政部門認定為不合格的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