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憑户口本和身份證,去所在地的公安機關開具《出生醫學證明》遺失證明。
2、原簽發機構提供的簽發記錄複印件或出生醫學證明存根複印件。
3、領證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複印件、父母户口登記簿原件和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