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需要更換身份證。
2、更換方法:⑴ 帶上户口簿或居住證、原來的身份證,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或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辦理。
⑵ 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或《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以及當地公安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相關證明。
⑶ 繳納證件工本費。換領二代證每證20元,損壞換領每證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