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國中生是個人身體或客觀原因曾經輟學,且還在義務教育階段年齡,孩子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學校無權開除你,可以要求學校恢復學籍,繼續上學。
2、如果是因為違反學校紀律被開除,原則上是沒有機會再讀書了。但正常情況下,若不是情節特別惡劣,是不會開除的,最多勸退。勸退的話,可以再找接收學校的。
3、如果是會考後升入高中,被學校開除沒有保留學籍,就不能再在這所學校就讀了,但是你可以到另外的學校就讀,但是這就需要找關係花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