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寫一份改名的申請書,也清楚要改名字的原因理由。
2、帶着户口先到居委會開一個證明。
3、再到派出所審核。
4、公民申請變更姓名,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5、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6、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並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籤字同意。
7、户口簿、居民身份證;
8、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准予變更證明。報分局户辦大廳審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