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即掛失:
① 一旦發現存單被竊或遺失,不論存單是否到期,據需立即掛失。
② 持本人的身份證或工作證等合法證件。
③ 同時提供存單的種類、户名、帳號、金額、存人日期等要素,向原存款銀行申請掛失。
④ 這裏要注意的是必須持存款者本人證件。根據銀行有關儲蓄存款章程的規定,只有存款人本人才能掛失存單,其它人均無權掛失。
2、辦理掛失手續:
① 經銀行查實,要掛失的存款尚未被人取走,就會要求存款人填寫一張“儲蓄存單掛失止付申請書”。
② 如實填寫,再交上十元手續費,取得銀行加蓋公章的“申請書”回單後,掛失手續即辦妥。
③ 掛失7天后憑銀行蓋章的回單和原使用的證件,辦理補領新存單或提取現金的手續。
④ 這時需要要在“掛失止付申請書”上簽名或蓋章,表示新存單已拿到或現金已領取,然後將“回單”交還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