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開庭中,最忌諱的話包括以下幾點:
1. 侮辱法庭:絕對不可以對法庭、法官或其他出席者進行侮辱性言辭或語言攻擊,這將被視為蔑視法庭的行為,可能會導致被罰款、監禁或其他法律後果。
2. 捏造證據:在法庭上,提供虛假或偽造的證據是非常嚴重的不當行為,被發現後將嚴重影響信譽,並可能導致刑事指控。
3. 威脅、恐嚇或打擊對方當事人:使用惡意言辭或威脅對方當事人,不僅會被視為不端行為,還可能觸犯刑法。
4. 不尊重法官或其他出席人員:在法庭上,應該尊重法官和其他出席人員,尊重他們的權威和地位。不尊重他們可能會對案件結果產生不利影響。
5. 泄露法庭內容:法庭程序通常是公開的,但如果在開庭期間泄露案件細節、證人證言、法庭決定等機密信息,可能涉及違反法律規定,例如違反法庭禁令,妨礙司法公正。
總之,參與法庭開庭時,應當保持尊重和合法的行為,遵守法庭規定,並且尊重所有相關人員的權威和地位。任何不端言行都可能對個人產生嚴重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