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欠款單位給開的非正規收據或欠條,如用白紙、便籤等。
2、指領導利用權力進行非正常業務走後門,給開的條子,用條子辦事,而不走正常的手續。
3、指沒有現錢給付,開一張欠條給個人。政府收購農民公糧,沒有現錢給付,開一張欠條給個人,以後有錢會給付,如果沒有錢,有可能泡湯。機關、事業單位沒有現錢兑付,開給個人的一張欠條,以後有可能兑付,也有可能無能力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