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繫的。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税,實行源泉扣繳,以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
2、扣繳義務人既非純粹意義上的納税人,又非實際負擔税款的負税人,只是負有代為扣税並繳納税款法定職責之義務人。它的義務由法律基於行政便宜主義而設定,為法定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