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歲及以上可以辦理老年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保障法》第二條本法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週歲以上的公民。第五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制定優待老年人的辦法,逐步提高優待水平。對常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外埠老年人給予同等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