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的交通部門的通常處理方法為:罰20元以上200元以下;扣1分。
2、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及相關的法律規定,開車不帶駕駛證,是一種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行車時未隨身攜帶駕駛證屬於“無資格駕駛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