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配備人像採集設備的,由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居民户口簿》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換證手續,並進行指紋信息登記。
2、居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未配備人像採集設備的,由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居民户口簿》先到本區任意一個配有人像採集點的派出所拍攝身份證照片,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換證手續,並進行指紋信息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