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89年。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於1989年12月26日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3、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於2014年4月24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公佈,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