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質不同: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
2、特點不同:訂金可通過雙方協調歸還。而定金只有遇到簽訂的認購合同不規範等情況下,才能退還。
3、擔保性質不同: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擔保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