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式行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必須採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行為,如:票據行為就是法定要式行為。
2、非要式行為,是指無需特定形式或程序即能成立的法律行為。綜合起來説就是:如法律規定某種民事法律行為無須採用某種形式。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無須遵照法律要求的形式,其法律行為方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