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容是將每方圓一里內的九百畝土地劃分為井字狀的9塊,周圍8塊作為私田,分予私人耕種;中間一塊,其中二十畝作為宅基地,供8家蓋房住人,剩下的八十畝作為公田,由8家共同負責耕種。
2、公元前361年,商鞅在秦國實施改革,主要內容有:“廢井田”、“開阡陌”、“民得買賣”、承認土地私有。春秋晚期到戰國初期,徹底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