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代不同:
(1)作:指一般性的活動,且動作性不強,其用法與進行,相當,意義很虛。例如:作安排、作採訪。
(2)做:指具體性的事務或職業性、專業性的工作。例如:做工、做活兒、做題。
2、語體色彩不同:
(1)作:多用於具有書面語色彩的詞語,特別是文言詞語均用作,成語幾乎全用作,起源很早,如:作成、作罷、作別、作答。
(2)做:出於北方白話,起源很晚有關,多用於具有口語色彩的詞語。如:做鬼、做媒、做夢、做買賣。
3、用法不同:
(1)作:用於習慣上,製作或活動涉及的對象是具體的, 一般用做。
(2)做:用於抽象一點的或書面色彩重一點的, 一般用作;成語裏一般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