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高鐵不允許攜帶的化粧品:1. 容量超過100ml的液體化粧品,如乳液、精華液、化粧水等。2. 儲存液體的容器,如噴霧瓶、灌裝的口紅等。3. 大容量的粉末狀化粧品,如散粉、腮紅等。4. 護膚品中含有酒精成分的產品,如某些噴霧劑。5. 爆炸性、易燃性和劇毒性的化粧品,如某些髮膠、指甲油等。6. 強烈氣味的化粧品,如某些香水。7. 超出個人使用範圍的化粧品,如大量攜帶的化粧品。請注意,在高鐵旅途中,建議攜帶容量在100ml以內的液體化粧品,並放置在透明的密封袋中,以便進行安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