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藥和承運人不能判明性質的化工產品。
2、動物以及損壞或污染車輛、妨礙公共衞生(如:雞、鴨、鵝、狗、豬、包括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
3、規格或重量超過旅客免費攜帶品規定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