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步行時,走人行道,靠右側行走。
2、橫穿馬路,要走人行橫道。行走時,先看左側車輛,後看右側車輛。
3、設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綠燈亮時,可通行。紅燈亮時,禁止通行。
4、設有自助式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要先按人行橫道使用開關,等綠燈亮、機動車停駛後,再通過。紅燈亮或顯示“等待”信號時,禁止通過。
5、設有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的區域,不橫穿馬路。
6、無人行橫道與通過設施的區域,橫穿馬路時,要在確認安全後,再通過。
7、不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上打鬧、猛跑。
8、不跨越各種交通護欄、護網與隔離帶。
9、路面有雪或結冰時,防止滑倒,造成摔傷。
10、上學路上、校園內禁止穿暴走鞋與飛輪鞋。
11、乘車須知
(1)不準在道路中間招呼車輛;
(2)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在車內吃東西;
(4)不強行上下車,做到先下後上,候車要排隊,按秩序上車;下車後要等車輛開走後再行走,如要穿越馬路,一定要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穿行;
(5)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無載客許可證、運動證的車輛。
12、騎車須知
(2)拐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拐彎;
(3)不準雙手離把,不準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
(4)不準車輛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5)要經常檢查車子性能,響鈴、剎車或其他部件有問題時不能騎車,應及時修理;
(6)不準撐傘騎車,不準騎車帶人;
(7)不準在道路上學騎車;
(8)不準在車行道上停車或與機動車爭道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