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發生脱水時儘快去除病因,以利於機體自身發揮調節作用,及時補充丟失的體液。
2、補液應根據其脱水的程度和機體的情況,決定補液量、種類、途徑和速度。
3、對於液體能從消化管吸收的,以腸道補液為首選,中度脱水的話需要輔以靜脈注射補液,重度脱水則需要從靜脈補給,遵循先快後慢的補液原則,補液量,應遵循少量多次的原則。
4、以免除副作用,不能在發生口渴時才進行補液,因為此時體內已失去百分之三的體重的汗液,運動後補液遵循少量多次原則,總量取決於失汗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