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合理猜想,再想需要哪些條件可以證明猜想,根據已知條件和可推出的條件即可進行證明
2、改“條件導向法”為“目標倒推法” 做事情的時候,我們往往習慣於“條件導向法”,即從現有的條件出發,條件有多少,就做多少,也就是説,條件決定結果。一般,我們是用問題的條件從後往前來推測。
3、倒推法指的是以期望的目標為基準,從後往前來推測的一種方法。做事情的時候,我們往往習慣於從現有的條件出發,條件有多少,就做多少,也就是説,條件決定結果。如果,我們以期望的目標從後往前來推測,你會發現,很多問題就會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