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血:新鮮血液應在採集後3天內在4攝氏度的條件下恆溫儲存。
2、儲存血液:儲存血液可以放在4度冰箱中儲存2到3周,有效儲存期為2到3個星期。因為主要成分為紅細胞和血漿蛋白,所以適合各種原因導致的大出血病人。
3、血小板:血小板可以在2攝氏度的環境中有效儲存24小時。
4、儲存血液標本需要按溫度要求分為室溫儲存、冷藏儲存、冷凍儲存,避免造成損耗。儲存期間應緊閉,以免水分揮發而使標本濃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