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火車站辦理臨時身份證明的,需要攜帶戶口本等可以證明本人身份的材料。
2、根據《鐵路網際網路售票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購票後、換票前,有效身份證件丟失的,乘車人本人應到乘車站鐵路公安制證口辦理臨時乘車身份證明,並按第十六條第(2)項辦理換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