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長角色認知不足甚至可能存在嚴重偏差,指導比例不當;
2、家庭教育的開展、實施、評價法則相對單一、偏狹,初步推測,家長應是比較缺乏自省和反思的意識;
3、家庭教育缺乏契約精神,未能對孩子的行為進行有效約束,親子溝通效能低下。建議家長要合理的引導孩子,打罵不解決問題,要告訴孩子怎樣做不好,怎樣做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