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孩6歲才可以上一年級。
2、根據《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條規定:凡年滿六週歲兒童其父母或者其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具備地區兒童推遲七週歲。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其父母或者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一般的截止日期為當年的8月31日止。在此之前年滿6週歲即可上一年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