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PET,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脂,用作礦泉水瓶等。耐熱70度,高温或使用10個月後易釋放致癌物質。
2、“02”—HDPE,高密度氯乙烯。可耐110度,如商場用的塑料袋,不宜重複使用。
3、“03”—PVC,聚氯乙烯。其製成的產品含有害物質,不宜裝食品,尤其不能加熱使用。
4、“04”—LDPE,低密度聚乙烯。耐110度,常用作保鮮膜。
5、“05”—PP,聚苯烯。耐130度,可用作微波爐加熱餐盒(唯一能用的材料)。現在部分奶瓶、茶杯的材料。
6、“06”—PS,聚苯乙烯,在高温、微波爐中會分解有害物質。
7、“07”—PC及其他。多用於製造奶瓶、太空杯等。但超過95度時會分解雙酚等有害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