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無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職工應提供單位簽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一式兩份和本人儲蓄賬户)。
2、租房行為證明材料:承租私有住房的,應提供地税部門開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承租房管部門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應提供配租協議或由成都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租專用收據原件及複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