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房產最忌諱的四類人羣包括:
1. 惡意租客:這類人羣可能有惡意損壞房屋設施或違規行為,給房東帶來麻煩和經濟損失。
2. 不守信用的租客:這類人羣可能會拖欠房租、違反租賃合同約定,給房東造成經濟困擾和法務問題。
3. 無法管理的租客:這類人羣可能對房屋維護不當,導致財產損失和額外維修費用,給房東帶來麻煩和壓力。
4. 低信用度的購房者:這類人羣可能無法按時支付房屋貸款或不良透支記錄,給房東帶來付款問題和信用風險。
以上四類人羣都可能給房產投資者帶來不必要的風險和損失,因此在選擇租客或買賣房產時,要特別注意避免與這些人羣發生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