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be famous for——某人以某種知識、技能或特徵出名。
2、人+be famous as——某人以某種身份出名。
3、地方+be famous for——以某種特產而出名。
4、地方+be famous as——以某種產地或地方而出名。
5、famous的基本意思是“著名的”。用於人、事、地或物。指受到公眾的認可併為公眾熟悉、熱愛、尊敬,可有天下聞名、舉國皆知的含義。並含有稱頌的意味。多用來指好的人或物。
6、famous還可作“極好的”“第一流的”解,此時無比較級和最高級。
7、famous可用作定語,也可用作賓語補足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