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險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按上年1-12月申報個人所得税的工資、薪金税項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
2、申報個人所得税的工資、薪金税項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不得扣除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