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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墓碑記賞析 關於五人墓碑記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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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墓碑記賞析 關於五人墓碑記賞析

1、按照“墓誌”文的格局,首先敍述他們的姓名、籍貫、世系、行事等等。但作者卻另闢蹊徑,只用“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一個判斷句開頭,就“五人”為什麼而死作出判斷,説明“五人”是當週順昌“被逮”的時候“激於義而死”的,這裏已包含着對“五人”的頌揚。按照作者在篇末點明的主題思想的邏輯,“激於義而死”,“死”的意義就“大”;如此而死,雖“匹夫”也“有重於社稷”。作者接下來由“死”寫“葬”,由“葬”寫“立石”,給讀者留下懸念。寫“葬”,寫“立石”,用的是敍述句,但並非單純敍事,而是寓褒於敍。不是由不肖之徒,而是由“賢士大夫”們“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這正是對“五人”的褒揚。所以緊接着,即用“嗚呼,亦盛矣哉”這個充滿激情的讚頌句收束上文,反跌下文,完成了第一段。雖然只是從正面褒“五人”,但其中已暗含了許多與“五人”相對比的因素,為下文的層層對比留下了伏筆。

2、第二段就“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的“死而湮沒不足道”與“五人”的死而立碑“以旌其所為”相對比,實際上已揭示出“疾病而死”與“激於義而死”的不同意義。但作者卻引而不發,暫時不作這樣的結論,而用“何也”一問,使本來已經波瀾起伏的文勢湧現出軒然大波。如前所説,在一開頭點出“五人”“激於義而死”之後,原可以就勢寫怎樣“激於義而死”。但作者卻沒有這樣做,而是寫“墓而葬”,寫立碑“以旌其所為”,寫在“五人”死後的“十有一月”中無數“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死於疾病,從而在兩相對比的基礎上提出了一個尖鋭問題:凡人皆有死,但一則受到賢者的旌表,死而不朽,一則與草木同腐,“湮沒不足道”。在這尖鋭的一問使文勢振起之後,才作為對這一問的回答,寫“五人”怎樣“激於義而死”。文情曲折,文勢跌宕。這一切,都是為更有力地歌頌“五人”之死蓄勢。

3、三、四兩段寫“五人”怎樣“激於義而死”。和全文開頭處的“當蓼洲周公之被逮”相照應,第三段從“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寫起。當時以大中丞的官銜做江蘇巡撫的毛一鷺是魏忠賢的爪牙,“吳之民”本來就痛恨他;而“周公之被逮”,又正是這個閹黨爪牙指使的,所以“吳之民”就更加痛恨他。寥寥數語,表明“周公”與閹黨形同冰炭,互不相容。既然“吳之民”痛恨閹黨而同情受閹黨迫害的“周公”,那麼因閹黨逮捕“周公”而激起的這場“民變”的正義性,也就不容歪曲了。正面寫市民暴動只有四個字:“噪而相逐”。但由於明確地寫出“逐”的對象是“魏之私人”,因而雖然只用了四個字,卻已經把反閹黨鬥爭的偉大意義表現出來了。“吳之民”與“五人”是全體與部分的關係。不單寫“五人”,而寫包括“五人”在內的“吳之民”“噪而相逐”,這就十分有力地表現出民心所向,正義所在,從而十分有力地反襯出閹黨以“吳民之亂”的罪名“按誅五人”的卑鄙無恥,倒行逆施。在前面,只提“五人”,連“五人”的姓名也沒有説。直等到寫了“五人”被閹黨作為“吳民之亂”的首領被殺害的時候,才一一列舉他們的姓名,大書而特書,並用“即今之倮然在墓者也”一句,與首段的“墓而葬”拍合。其表揚之意,溢於言外。接着又用一小段文字描寫了“五人”受刑之時“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談笑以死”的英雄氣概和“賢士大夫”買其頭顱而函之的義舉,然後又回顧首段的“墓而葬”,解釋説:“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很明顯,這裏既歌頌了“五人”,又肯定了“賢士大夫”。而對於“賢士大夫”的肯定,也正是對“五人”的歌頌。

4、五、六兩段則着重寫“五人”之死所發生的積極而巨大的社會影響。“嗟乎!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這裏有幾點值得注意:閹黨把“亂”的罪名加於“吳民”,作者針鋒相對,把“亂”的罪名還給閹黨,恢復了歷史的本來面目。以“嗟乎”開頭,以“能有幾人歟”煞尾,表現了作者壓抑不住的憤慨之情。用“而”字一轉,轉而歌頌“五人”,闡發“匹夫之有重於社稷”的主題。“縉紳”都是“讀詩書”、“明大義”的,卻依附閹黨,危害國家“,而五人生於編伍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作者從地主階級立場出發,認為素聞詩書之訓的“縉紳”應該比“素不聞詩書之訓”的“匹夫”高明,但事實卻恰恰相反,因而發出了“亦曷故哉”的疑問。這個疑問,他不可能作出正確的回答。但他敢於承認這個事實,仍然是值得稱道的。他不但承認這個事實,而且以“縉紳”助紂為虐、禍國殃民為反襯,揭示了以“五人”為首的市民暴動在打擊閹黨的囂張氣焰、使之終歸覆滅這一方面所起的偉大作用。第六段以“由是觀之”領頭,表明它與第五段不是機械的並列關係,而是由此及彼、層層深入的關係。“是”指代第五段所論述的事實。從第五段所論述的事實看來,仗義而死與苟且偷生,其社會意義判若霄壤。作者以飽含諷刺的筆墨,揭露了“今之高爵顯位”為了苟全性命而表現出來的種種“辱人賤行”,提出了一個問題:這種種“辱人賤行”和“五人之死”相比,“輕重固何如哉?”苟且偷生,輕若鴻毛;仗義而死,重於泰山。這自然是作者希望得到的回答。在作了如上對比之後,作者又從正反兩方面論述了”五人”之死所產生的另一種社會效果。從正面説,由於“五人”“發憤一擊”,“蹈死不顧”而挫敗了濁亂天下的邪惡勢力,因而“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於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有不過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從反面説,假使“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死於户牖之下,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安能屈豪傑之流,扼腕墓道,發其志士之悲哉”應該指出:這不僅是就“五人”死後所得的光榮方面説的,而且是就”五人”之死在“四方之士”、“豪傑之流”的精神上所產生的積極影響方面説的。號召人們向“五人”學習,繼續跟閹黨餘孽作鬥爭,正是作者寫這篇文章的目的。所以接下去就明白地告訴讀者:“予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也。”

5、文章通過記敍五人之墓建立的緣起、五人的功績、為五人請求建墓立碑之人,熱情洋溢地表彰了蘇州市民運動中湧現出來的五位市民英雄形象,他們不畏強暴、伸張正義,具有“激昂大義,蹈死不顧”的精神品質。作者在文中倡導了一種匹夫有益於國家、有益於人心的價值觀。這篇文章藝術上的精彩之處是運用夾敍夾議之法,融敍事、抒情、議論於一爐。既描寫事件的經過,又穿插了作者的愛憎態度。就全篇來説,前半篇重在記敍,後半篇重於議論,而這兩篇又不是截然分開的。借事發揮、明道正義,褒貶分明,語語從肺腑流出,感慨淋漓,激昂盡致,有很強的藝術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