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啟警報燈: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
2、放置警告標誌:如果難以移動,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但是,警告標誌應當設置在故障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並且迅速報警。
3、呼叫救援: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無法正常行駛,應當由救援車、清障車拖曳、牽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