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經營收入是指農村住户以家庭為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生產籌劃和管理而獲得的收入。
2、不包括借貸性質和暫收性質的收入,也不包括從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外獲取的轉移性收入,如親友饋贈、財政補貼、救災救濟、退休金、意外所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