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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學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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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學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條例

1、總 則 (第一條)

2、第一章 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組織與領導(第二條至第五條)

3、第二章 畢業設計(論文)的工作程序(第六條)

4、第三章 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第七條)

5、第四章 指導教師的要求與責任(第八條至第九條)

6、第五章 對學生的要求(第十條至第十一條)

7、第六章 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及成績評定(第十二條至第二十六條)

8、第七章 畢業設計(論文)制度化管理(第二十七條至第三十一條)

9、第八章 工作量計算與獎勵(第三十二條至第三十四條)

10、附 則(第三十五條)

方法/步驟

交通大學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條例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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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則 (第一條)第一條畢業設計(論文)是高等學校人才培養計劃中重要的實踐性教學環節,是實現本科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階段。為加強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管理,確保人才培養質量,特制定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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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組織與領導(第二條至第五條)第二條在學校主管教學校長的統一領導下,由教務處具體負責組織全校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各教學單位與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保證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順利進行。第三條學院成立由黨政領導、教研室負責人組成的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主管教學工作的院長擔任組長第四條 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的主要任務是:(一)組織制定學院本年度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實施細則和工作時間安排;(二)組織對初次指導畢業設計(論文)的教師的培訓工作;(三)組織教研室擬定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計劃;(四)審定畢業設計(論文)題目;(五)組織各專業召開畢業設計(論文)動員會;(六)檢查教師指導情況和學生畢業設計(論文)進度與質量;(七)負責組建專業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委員會;(八)組織答辯、二次答辯工作,審核畢業設計(論文)成績並推選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九)負責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行總結與經驗交流。第五條 教研室是直接組織與指導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基層單位,其主要任務是:(一)根據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制定《畢業設計(論文)大綱》;(二)確定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組織填寫和審查《大連交通大學畢業設計(論文)課題選題表》;(三)組織填寫和審查《大連交通大學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四)檢查畢業設計(論文)進展情況及其質量,及時研究解決出現的問題;(五)畢業設計(論文)評閲、答辯、成績評定、總結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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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畢業設計(論文)的工作程序(第六條)第六條 畢業設計(論文)一般分為如下四個階段:(一)實習(調研)階段:通過實地調查研究,或查閲有關文獻資料,完成一份實習(調研)報告。(二)制定總體設計方案或試驗研究方案階段:在實習(調研)的基礎上,提出完成任務的設想與途徑。設計型課題的學生要做設計方案論證報告;論文型課題的學生要做論文開題報告。經指導教師審查合格後,可以進入下一階段。(三)方案實施和技術設計階段:進行試驗研究、數據處理、設計計算、繪製圖紙和經濟性分析等等;整理和編寫畢業設計(論文)。(四)畢業答辯和成績評定階段:答辯、成績評定、撰寫評語、工作總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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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第七條)第七條 畢業設計(論文)選題應遵循以下原則:(一)符合專業培養目標,滿足本專業教學基本要求,使學生能夠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得到全面的訓練。(二)體現“教學、科研、生產”相結合的原則。(三)供學生可選題目(含獨立完成內容的子題目)的數量應多於學生人數;允許優秀學生自選或自擬課題。(四)一名學生一個題目。當多名學生參加一個課題時,必須明確每名學生獨立完成的任務,給出每名學生的子題目。(五)課題不得與往屆重複。(六)選題的份量和難度要適當,有足夠的知識覆蓋面,所選題目的難度和工作量要與畢業設計(論文)相應的工作時間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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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指導教師的要求與責任(第八條至第九條)第八條 指導教師的思想素質、業務能力、工作責任心直接影響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在選定指導教師時嚴格遵循以下幾點原則:(一)指導教師要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和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豐富的實踐經驗與高度的責任心。助教、研究生不能單獨指導畢業設計(論文),但可以協助指導。指導教師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換。(二)初次指導畢業設計(論文)的教師上崗前須經過培訓,經學院領導小組認定合格後,方能上崗。(三)由於學生多而指導力量不足或學生到外單位做畢業設計(論文)時,學院可以聘請外單位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科技人員承擔指導工作,但要有本專業的教師協助指導。外聘的指導教師須報教務處備案。(四)畢業設計(論文)教學工作實行指導教師負責制,每位指導教師所指導的學生數不能超過 10 名。指導教師應確保對學生的指導時間(一般每週不少於2次,每次不少於2小時)。第九條 指導教師的具體任務:(一)確定課題,填報《大連交通大學畢業設計(論文)課題選題表》。(二)準備資料、落實實習(調研)單位,填寫《大連交通大學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三)下達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明確課題的目的、性質、內容、原始數據及要求。(四)指導學生制定實習計劃、擬定實習調研提綱、蒐集參考資料。(五)指導學生擬定畢業設計(論文)的工作計劃和填寫《大連交通大學畢業設計(論文)進度計劃與考核表》,簽署意見,作為平時檢查和考核的依據。(六)審定學生擬定的設計、研究方案或開題報告。(七)定期檢查學生的工作進度和質量,按時進行答疑與指導。(八)指導學生正確編寫畢業設計説明書或撰寫畢業論文及其它技術文件。(九)在畢業設計(論文)最後階段,按任務書和畢業設計(論文)的規範要求檢查學生完成任務情況,對學生進行答辯資格預審。(十) 指導學生做答辯準備,並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的答辯工作。(十一) 指導學生做好畢業設計(論文)的工作總結,並根據學生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畢業設計(論文)質量,實事求是地寫出考核評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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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對學生的要求(第十條至第十一條)第十條 學生要根據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學生在接到任務書後的2周內,在教師的指導下,擬定畢業設計(論文)的工作計劃,填寫《大連交通大學畢業設計(論文)進度計劃與考核表》(一式兩份)。(二)在教師的指導下,擬定實習計劃、調研提綱,蒐集必要的參考文獻資料。實習(調研)結束後,將實習(調研)報告交指導教師,作為評定畢業設計(論文)成績的依據之一。(三)學生應獨立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不得弄虛作假或抄襲別人的成果。否則,一經發現取消畢業設計(論文)答辯資格,按“不及格”處理。(四)畢業設計(論文)格式必須符合規範化要求。(五)答辯結束後,應將畢業設計(論文)資料、成果及時整理、裝訂,交教研室收存。第十一條 學生應嚴格遵守紀律。學生應在指導教師指定的地點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並嚴格遵守《大連交通大學學生考勤和請假制度》。凡抽查無故三次不到者,畢業設計(論文)成績降低一級。累計曠課時間達到或超過一週者,取消答辯資格,按“不及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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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及成績評定(第十二條至第二十六條)第十二條 在學院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各學院按專業成立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委員會。答辯委員會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委員、祕書共7~11人組成(設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各答辯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可組織若干答辯小組,但每個答辯小組成員一般不得少於5人,設答辯小組長1人。答辯委員會及答辯小組成員必須由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人員擔任。答辯委員會名單應於答辯開始前一個月報教務處審核,經主管校長批准後以學校文件下達並備案。學校成立校級答辯委員會(按學科或專業大類組建),進行全校抽樣答辯、示範答辯和及格答辯。第十三條 專業答辯委員會應在答辯開始前對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進行預審,確定並公佈准予參加答辯的學生名單及其答辯時間和地點填寫《畢業設計(論文)答辯日程安排表》報教務處備案。第十四條 學院答辯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一)組織和審核答辯小組成員;(二)領導答辯小組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答辯工作;(三)主持本專業畢業設計(論文)的評優答辯工作;(四)主持本專業畢業設計(論文)的二次答辯或及格答辯工作;(五)聘請畢業設計(論文)評閲人(指導教師不能兼任被指導學生的評閲人);(六)根據指導教師和評閲人的意見,審核學生的答辯資格;(七)審核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答辯成績、最後成績;(八)組織評選校優秀畢業設計(論文);(九)完成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工作的總結報告;(十)解決答辯中有爭議或其他有關問題。第十五條 答辯小組的主要職責是:(一)具體組織答辯工作;(二)評定學生答辯成績,並寫出評語;(三)向專業答辯委員會推薦校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四)研究解決答辯中有關問題。第十六條 在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答辯之前,需做好以下準備工作:(一)要認真做好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評閲工作,評閲分為指導教師評閲和評閲人評閲。評語應針對課題從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規範性、圖紙質量等做具體評價,字數一般在100字左右。1、指導教師評閲。指導教師應對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認真審查,對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的完成情況質量、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及外語水平等,寫出評語,提交答辯委員會作為學生答辯資格審核和成績評定的依據之一。2、評閲人評閲。評閲人由答辯委員會聘請。評閲人對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進行認真評閲,並寫出評語並簽字,提交答辯委員會作為學生答辯資格審核和成績評定的依據之一。(二)學生應在答辯前一週將畢業設計(論文)送交評閲人評閲。指導教師與評閲人要在學生答辯前兩天,將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返還學生。學生要認真進行答辯準備,擬出自述提綱。第十七條 學生答辯開始時將設計報告(計算説明書)或論文交答辯小組。答辯結束後,將全部畢業設計(論文)資料、成果以及設計報告(計算説明書)或論文裝入專用的檔案盒內,交給答辯小組或指導教師收存。第十八條 每名學生答辯時間一般控制在30~40分鐘,其中學生簡要自述畢業設計(論文)內容約為15分鐘。第十九條 學生自述主要內容包括:畢業設計(論文)課題的目的、任務及要求;設計(論文)的主要特點;分析和計算的主要依據與結論;設計中的體會及改進意見;對本課題的評價與展望等。第二十條 答辯委員會或答辯小組在答辯過程中必須指派專人在《大連交通大學畢業設計(論文)答辯記錄卡》上記錄。第二十一條 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評定必須經學生本人申請,指導教師或評閲人推薦,在學院範圍內進行大組答辯,根據答辯情況確定學生的成績。第二十二條 畢業設計(論文)成績採用五級記分制(即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成績的評定由三部分組成,即由指導教師(40%)、評閲人(20%)和答辯小組(40%)分別評定成績,填入《大連交通大學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考核表》(一式兩份),一份由教研室保存備查,一份放入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檔案盒中。第二十三條 成績的評定必須堅持標準,從嚴要求。“優秀”成績的一般掌握在15%以內;“良好”成績的一般掌握在30%左右;“中等”成績的一般掌握在40%左右;及格及以下一般掌握在15%左右。第二十四條 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全部結束後,各答辯小組將初評成績彙總給答辯委員會審查,最後報教學院長批准,學院辦公室公佈,教務處備案。第二十五條 對以下畢業設計(論文),學院答辯委員會可進行二次答辯:(一)小組答辯不及格的畢業設計(論文);(二)小組答辯雖然及格,但可根據教務處的統一安排,抽取部分參加抽樣答辯;(三)小組答辯有爭議的畢業設計(論文)。第二十六條 畢業設計(論文)不能免修、緩修,只能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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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畢業設計(論文)制度化管理(第二十七條至第三十一條)第二十七條 畢業設計(論文)檢查。檢查分前、中、後三階段進行。(一)前期:教研室檢查課題落實情況。檢查結果彙總後填入《大連交通大學畢業設計(論文)課題落實情況統計表》,報送教務處實踐教學科備案。(二)中期:各專業依據學生填寫的《大連交通大學畢業設計(論文)課題進度計劃表》進行畢業設計(論文)中期檢查工作。由各學院組織一次中期檢查(每生普查),填寫《畢業設計(論文)中期檢查記錄表》。檢查後,學院對畢業設計(論文)實施情況進行階段小結,對所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和解決方法。(三)後期:各專業答辯前對學生進行答辯資格審查。根據《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畢業設計(論文)課題進度計劃表》及《畢業設計(論文)規範化要求》,由指導教師和評閲人檢查學生完成任務的情況,並對文字材料及圖紙和軟、硬件成果的數量和質量進行審核和驗收。第二十八條 成績評定與材料歸檔。答辯結束後,學院在規定結束日期後三天內將畢業設計(論文)成績單交教務處教務科。學院將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有關材料、中期檢查記錄及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總結等材料歸檔。第二十九條 評選校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工作結束後一週內,各學院要從成績為“優”的畢業設計(論文)中評出3%作為校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填報《大連交通大學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申報表》,附學生整理的3000字左右的論文摘要打印稿,送交學院答辯委員會組織評選。第三十條 畢業設計(論文)總結。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結束後一個月內,各專業要做好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總結。內容包括:畢業設計(論文)基本情況統計(含課題選題及完成情況,學生成績分析等);對提高畢業設計(論文)質量有顯著效果的做法、工作經驗;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體會及改進措施等。工作總結以學院為單位報送教務處實踐教學科備案。第三十一條 畢業設計(論文)的資料保存。畢業設計(論文)資料應裝入專用的檔案盒內。由各專業教研室或學院資料室保存,保存期為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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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工作量計算與獎勵(第三十二條至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二條 畢業設計(論文)答辯期間(含評閲)的工作量,按照每生2教時計。第三十三條 返聘或外聘的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按學校有關規定支付報酬。第三十四條 獲得校“優秀畢業設計(論文)” 指導教師和學生,學校將頒發證書和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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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則(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由教務處負責解釋。